為全麵貫徹落實Xi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時的重要講話精神,切實保護好世界屋脊的水生態,大通縣結合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,采取“四項措施”增加文明城市“水動力”,全力以赴,把各項工作做細、做實、做到位。
以節水型社會建設為目標,當好文明城市的“宣傳員”
通過2017-2020年一是公共機構節水型單位和節水型住宅小區創建工作,目前,我縣已創建58個公共機構節水型單位和13個節水型住宅小區,所有政府機關和縣直單位完成節水型單位建設,創建10個節水型住宅小區。2021年投資110萬元實施大同縣節水型社會建設項目;二是組織參加了“第二屆全國水利知識競賽”網上有獎競賽。本次大賽共有7808人參加,進一步普及了節水知識,使公眾提高了節水意識和能力。2021年,三是共投資4980萬元實施了寶庫灌區和獅山灌區配套及節水改造工程。
以智慧便民為引領,當好文明城市的“服務員”
為了確保一是,市民的飲用水安全,建立了一個獨立的水質檢測中心,有40個檢測項目。截至目前,共檢測水樣168份,水質合格率100%,確保各項指標均可滿足GB 5749—2006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。以“物聯網數據中心互聯網移動互聯網雲管理供水保障”為理念,加快二是,智慧水務建設,建設城市供水中央控製室,通過數據中心、三級遠程監控係統、管網信息管理平台的運行,從源頭到水龍頭,以一體化管理方式統一水源保護、供水調試、客戶服務等服務的功能和數據。
以保障飲水安全為己任,當好文明城市的“安全員”
製定《一是,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保護規劃》加強水土保持,涵養水源,做好水源保護區標誌、界樁保護,隔離保護水源,建立生態保護屏障,防止水源枯竭和水汙染;建立二是,最嚴格的水源保護措施,禁止保護區內可能汙染水源的活動,如養殖、采礦和旅遊;加強三是,水源區監督管理及時了解上報水源保護區情況,大力宣傳水源保護條例,將飲用水源保護要求和農民應承擔的保護責任納入村規民約,不斷提高農民環保意識,自覺保護水源區衛生環境。
以河湖長製工作為抓手,當好文明城市的“巡邏員”
完善一是,縣、鄉(鎮)、村三級河湖水長體係設立322個縣、鄉(鎮)、村三級河湖水長(223條河、99個湖),全麵推進河湖水資源管理和保護,實現縣域所有河流、湖泊等涉水區域全覆蓋;二是建立了河湖長巡查、工作處理等10項製度,建立了“一案一令”監管、河湖長述職、村鎮綜合執法聯防聯控等機製,構建了職責明確、協調有序、監管嚴格的管理機製。三是組織開展了“清四亂”和“清河湖”專項整治活動,共清理河湖溝渠垃圾和漂浮物1200餘噸。查處河道非法采砂2起,傾倒1起,行政處罰2.6萬元;根據四是《西寧市河道管理範圍劃定工作實施方案》的要求,劃定了法力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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